兹为就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合伙开店),因合伙人xxx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xx行)(设xxxx处所)(商业登记证xx字批xx号营业登记证xx字第xx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xxxx年x月x日甲方为退伙,脱离合伙关系。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xxxx年x月x日起关于xx行应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费,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与债务,共同清理完毕,甲方分配盈余并负担亏损。
第四条合伙截至xxxx年x月x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xx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xx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xx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