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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明方式及对现行法的修订思维导图

琴瑟如你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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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明方式及对现行法的修订
修订
方式
证明
陈述
作为
当事人
自认
诉讼
共同
合伙
合伙论文

当事人的陈述是一种证明方式。当事人的陈述,可分为主动向法院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与在法庭上接受法院的询问所进行的陈述两种类型。主动向法院进行陈述,主要分为两种情形:其一是通常采用的以提交诉讼材料的书面形式进行的陈述;其二是在法庭上主动要求陈述案件事实或者就案件事实本身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争论、辩驳。这种主动向法院进行的陈述,是当事人行使其诉讼权利的必要方式。相对而言,当事人在法庭上接受法院的询问,是法院基于为查明案件事实的审判职能而开展的证据调查活动,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是真实陈述的义务,而并非享有诉讼权利。如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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