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e70a0b183e8ab98d1877436241902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