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法人制度,以专门一章对法人作了统一的完整的规定。从此,我国有了法人制度。此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对此又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这表明法人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并有了初步的发展。法人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 事责任的组织。与之相对应的是非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公民),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法人是指 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法人是组织,但并不是一切组织都是法人。
它们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发起或接受诉讼。法人能够以政府、法定机构、公司、法团等形式出现,但不可以个人(自然人)的形式出现,即法人必须是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就像自然人一样,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跟自然人不同之处就是自由刑对法人而言并不适用,法人所接受的刑罚一般以罚没收款收据款为限。二、作为法人的特征1、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场所。2、拥有独立的财产。3、独立承担财产责任。4、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三、法人的作用1、使法律关系单纯化。权利义务归属于单一的主体;2、信用的确定性。团体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双向分离。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