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审批范围和条件:审批范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度检验、证书补(换)领、注销登记。
审批条件: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事流程:申报-受理-审查-审核-核准-发(缴)证书-公告
申报材料:(一)设立登记: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
6、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二)变更登记:
2、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变更单位名称应提交新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提交新业务的批准文件,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应提交相应资质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变更住所应提交新住所产权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变更经费来源应提交新的经费来源渠道批准文件复印件;变更开办资金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变更举办单位应提交主管部门变更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年度检验:
3、财政补助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必须有年初数和年末数),非财政补助单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未超过任职期限的免交);
6、单位住所产权证明(原住所证明未超过有效期的免交)。
(四)证书补(换)领登记: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申请书》一式二份;
(五)注销登记:
2、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或被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设立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50元;补(换)领证书费40元;增发证书副本费5元/本。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表格:《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年度报告书》、《证书补(换)领登记申请表》、《注销登记申请书》。
获取方式:事业单位在线网站guangdong.sy.china.cn;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