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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看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思维导图

女痞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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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件看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条件
履行
案件
公司
合同
解除
约定
一方
发票
民法
民事权利
抗辩权

2004年11月25日,A公司(甲方)与B公司(乙方)签订转让合同,将食品冷冻厂一座转让给乙方。合同约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7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20万元,在2004年12月17日前再支付135万元,余款15万元在办妥除交缴土地出让金外的其他相关手续后5日内付清,甲方应在收到155万元转让款后3日内将转让标的物移交给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依约支付转让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10天未支付转让款的,甲方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等条款。合同签订后,B公司依约支付A公司转让款人民币16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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