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超认为,相比于政府行动来说,企业行动更直接,也更容易产生影响。绿色和平组织对中国家居建材企业的期望是:每一个企业都应对供应商在产品中所使用木材的材质和来源地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濒危或者高保护价值的树种,应该马上制定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取消对该材种的采购;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供应链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发现非法或怀疑非法的树种,马上制定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取消对这些材种的采购;开始与供应商一起向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标准靠拢,在3年以后,保证所有出售的林产品来自于合法的途径和对环境负责任、管理良好的森林。
据介绍,FSC是一个国际认可的认证机构,它从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综合评估某一林场的采伐和经营方式。FSC也对木材采伐以后的加工、贸易等环节进行认证,也就是“产销监管链认证”。这样当零售商销售有FSC标志的产品时,选择它的消费者就可以确信产品的来源是对环境负责任的。
目前,百安居已率先向绿色和平组织的这个期望迈出了第一步。
至于政府的责任,马利超认为相对比较难以实现。尽管中国加入了多个反对非法采伐、维护森林资源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但如果出口国政府没有指认非法木材的话,作为进口国的中国政府更没有办法指认。
刘兵长期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和沟通,据他介绍,涉及这一问题的政府部门共有四个——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和外交部。四个部门之间目前还在沟通,有些部门、比如商务部曾做过课题研究,讨论怎样指导中国企业进口合法木材。但并没有哪个部门出来牵头负责,因此立法进程还需要时间。
绿色和平组织认为,目前中国只有适用于木材走私的法律,但如果非法采伐的木材通过正常渠道出口,中国没有法律可以禁止其入境。刘兵表示,“从立法上来考虑,如果有法律给企业以压力或是指导的话,才可能从宏观上解决问题。”
当被问及立法的具体着眼点时,刘兵认为最理想的架构是:由一个部门牵头成立小组,协调各方面的问题。海关从进口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与出口国及时沟通信息,在进出口数据上实现对接;商务部把好出口关,比如说为了解决欧盟“绿色壁垒”问题,指导中国企业寻找可持续的、合法的木材来源;国家林业局促进国内木材的供给量,从而减少进口需求;外交部则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合作。
从国际上来看,绿色和平组织认为现在缺乏一个可以让所有国家共同承担和解决全球森林危机的协议。各国政府——包括林产品进口国和生产国的政府应该通过国际谈判建立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利用和贸易。绿色和平组织的建议是,《生物多样性公约》提供了合适的国际框架,让各国政府可以来谈判起草一份针对森林保护的国际议定书。
“世界残留的森林与依存其中多样的生物物群性将注定在下一个10年中灭亡——除非公众和政府的态度发生奇迹般的扭转。”联合国副秘书长、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克劳斯·特普弗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