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元钱官司”屡见报端。几乎所有打“一元钱官司”的人都说:钱不在多少,不是为钱打这个官司,只是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为自己或者为公众讨回公道。有人认为这是法制意识深入人心的进步,也有认为这是利用司法渠道进行的“炒作”。“一元钱官司”究竟值不值得打?
傅律师认为:“值!”“索赔一元,只为主张权利。”傅律师认为在这些官司中,“一元钱”的胜负已远远超出了诉讼本身的内涵。“本案诉讼标的额虽然只有具有象征意义的一元钱,但可以说明现在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傅律师感叹道:“当公民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类解决纠纷的方式值得肯定。”
也有人认为,现实中的一些“一元钱官司”表面上看是当事人放弃经济上可能得到的成千上万倍的诉权,而实际上是另有所图,诸如博得新闻界的关注,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树立当事人的社会形象等等,认为当事人滥用诉权,有违现代司法理念。
一名法律从业者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此类小额财产赔偿,人民法院动用人力和财力审理此类小额案件,如何兼顾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诉讼经济原则的平衡,如何把握好司法导向作用,正确引导等,都是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