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合法收入。这是公民取得财产的来源。中国宪法规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公民最主要的收入是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工分和奖金,依版权、发明权和发现权取得的报酬或奖励,劳动保险收入,以及农村社员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收入,家庭副业收入等。此外,合法收入还包括公民依法参加民事流转或依继承取得的财产。个体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合法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收入,也包括在合法收入之内,由此取得的财产也属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客体。
②储蓄。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公民将货币存入银行或信用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只有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案件必需时,才可依法定手续查询。
③房屋。也是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公民个人所有的住房,允许依法出租、转让。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时,应依法给予妥善安排,即给房屋所有人相当的房屋,或者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发给补偿费。
④其他合法财产。这主要是生活资料,但不限于生活资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成为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实体(见个体劳动者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