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例题1]甲有一天然木雕,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解析]本题考查动产所有权(拾得遗失物)、物的分类(有主物与无主物)。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实践中,如果拾得人不知道失主的,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根据《物权法》法 律教育网原创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木雕属于遗失物,乙应将其返还给甲,并不能取得所有权。
[注意]在本案中还涉及加工后的物权归属问题,我国目前对加工行为取得动产所有权没有规定,实践中,未经他人的同意在他人的财产上进行加工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加工物一般归原物所有人所有,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加工物远远大于原物的,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因此,本题C的表述是错误的,乙配的底座远不及木雕本身的价值。
另外,本题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该遗失物不是第三人(本题中的丙)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并且木雕是乙赠与丙的,丙无偿取得并没有付出对价,因此,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对于善意取得的适用应当满足的条件,可以参照对考点“动产的善意取得”的解析。法律教育网版权所有 http://www.chinalawedu.com
[例题2]甲在盖房挖地基时,发现一个瓦罐,内有100个银锭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乙,l938年7月5日。”乙为丙的爷爷,l938年7月8日被日寇杀害。该100个银锭的所有权归属,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埋藏物的归属。《物权法》第114条的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又根据《民通意见》第9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因此,本案中,可以确定银锭本属于乙所有,丙作为乙的继承人应依法取得法律 教育网原创这些银锭的所有权。
[注意]本题中的银锭不论是无主物还是埋藏物,因其的所有人是可以判定的,所以不应上缴国家。
另外,还应注意埋藏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埋藏物必须藏于他物之中,而遗失物则不以藏于他物为必要,通常可以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另外,对遗失物,遗失人丧失对它的占有,系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对于埋藏物,埋藏人丧失对它的占有则大多出于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