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水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因水的特殊属性,必然与不动产联系在一起,因此基于水的利用就会产生相邻权。有关水的相邻权包括相邻用水权和相邻排水权。相邻用水、排水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经常发生的。相邻用水、排水关系,是指包括土地、房屋等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因用水、排水(包括流水、截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用水关系,是指在相邻用水过程中,无论是地上水还是地下水,水源所有人或使用人均有权按习惯(习惯应该是不违背公序良俗,能够被大多数人认同的约定俗成的办法)合理使用水源,或按法律规定自由使用水源,任何一方不得垄断对水的使用,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相邻排水关系,是指在相邻自然排水和人工排水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多方共临一处水源时,各方均可以自由使用水源,但不得因此影响邻地的用水。土地使用人不得滥钻井眼、滥挖地下水,使邻人的生活水源减少,甚至使近邻的井泉干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