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中,一幢建筑物为多人所有或多人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不同的业主就其购买的楼房享有单独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而楼房是毗连在一起的建筑物,建筑物中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共用的,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界限如何确定,如果难以分清,往往就会引发纠纷。所以在调解处理空间利用纠纷中,明确空间利用的归属权,是妥善处理这类纠纷的前提条件。所涉争议空间如果确为某一方单独所有,原则上可以劝说非权利方放弃,当然也可以劝说权利方妥协,同时还要兼顾权利方的权利行使,客观上有无损害非权利方的合法利益。如果所涉空间为公共部位,为建筑物全体或部分业主所共有,原则上就不能归属哪一方专有使用。所以在调解处理纠纷时,应力求在不影响其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否则应要求“抢占”公共部位的一方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