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我国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及相互之间在我国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中的一些规范,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民事责任和民事保护措施等,适用于一切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中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法律规范,要以民法的法律准则为其依据的准绳。
我国民法也有涉外效力,这是指当我国民法与外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应该使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条作了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