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瑞典等部分欧盟成员国对出台新规定表示反对,担心本国的相关法律遭到影响。另外一些成员国也因同性婚姻问题对新规定持谨慎态度。面对如此反对和疑问,这项提议的前途可谓“障碍重重”。
欧盟各成员国司法部长19日在卢森堡召开会议,探讨欧盟委员会出台一项新规定的提议,新规定将赋予欧盟成员国跨国婚姻家庭离婚时在选择婚姻法方面的权利。
本次会议由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的司法部长布丽吉特·齐普里斯主持。国际性英文媒体《地球时报》报道,德国正积极推动出台这项新规定,确定跨国婚姻家庭离婚时在应用婚姻法时的选择权。
去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议出台一项所谓“罗马3号”规定,指出跨国婚姻家庭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应用相关国家婚姻法,前提条件是离婚双方必须同时同意,并且与这个国家有一定联系。
《地球时报》举例说,假如一个由瑞典人和意大利人组成的家庭若想离婚,而这个家庭又居住在法国,那么可以选择应用法国、瑞典或者意大利的婚姻法。
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欧盟27个成员国每年有17万例离婚案件牵涉到跨国婚姻家庭。想要离婚的跨国家庭往往需要返回原籍国家,应用当地的婚姻法。
目前欧盟没有相关规定来指定成员国内跨国婚姻家庭在离婚时应用哪国婚姻法,致使离婚过程冗长,而且结果无法预测。马耳他反对
欧盟委员会的这项提议遭到马耳他强烈反对。马耳他曾明确表示,除非在法律方面得到确定这个新规定不适用于马耳他,否则将阻碍出台“罗马3号”规定。在马耳他,离婚是被禁止的行为。
《马耳他时报》18日报道说,尽管这项提议并非要使欧盟各成员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但马耳他依然觉得有必要防止离婚这种行为通过“不正当途径入境”。
此前,欧盟委员会的提议中明确表明不会强迫成员国接受离婚这种行为。“提议不会在没有与离婚有关法律机构的成员国设立这种法律机构,此外也不会强迫成员国在本国法律中加入离婚方面内容。”
除此之外,提议还表示“不会强迫法律禁止离婚的成员国根据提议中违反该国法律的条款而办理离婚事宜”。
齐普里斯此前接受《马耳他时报》采访时曾承诺将“根据马耳他的需要”找到一个解决方案。
马耳他政府一名发言人17日说,就这个提议的探讨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可以证实,马耳他与轮值主席国(德国)讨论过这个问题,”这名发言人说,“此外各成员国还举行了大使级的初步讨论。”
这名发言人并没有明确指出马耳他是否对此感到满意,“……我们现在需要拭目以待,看这些进展是否能在这个新规定的实际起草阶段得到体现”。
这名发言人同时指出,问题关键不在于马耳他是否接受离婚这种行为,而是欧盟在这方面的权力。他说:“马耳他并非因为反对离婚而提出争议,而是反对欧盟在没有权力的方面制订相关规定。”
“如果某天马耳他决定接受离婚这种行为,那也是全国民众作出的决定。我们不希望见到欧盟在无权情况下为我们制定某些规定。”多国存疑问
一些与欧盟委员会关系密切的人士说,其他欧盟成员国也与马耳他持相同立场。
《马耳他时报》报道说,瑞典和芬兰已经公开表示反对欧盟委员会的这项提议,认为这将限制两国“宽松”的离婚程序。
外交人士说,瑞典拒绝应用本国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瑞典司法事务国务秘书芒努斯·格拉纳在19日参加完会议后告诉记者:“瑞典的法院应该永远应用瑞典的法律。”
瑞典一名外交官员也表示:“新规定致使瑞典法院被迫应用他国法律,这令人无法接受。”
此外,由于涉及是否认同同性婚姻的问题,其他部分欧盟成员国也对新规定持谨慎态度。
欧盟各成员国中,丹麦、比利时、荷兰和西班牙四国认同同性婚姻,而外交人士指出,其他欧盟成员国,比如波兰,可能不愿意处理同性婚姻家庭的离婚事宜。
欧盟委员会涉及法律法规的提议必须经所有成员国同意才能生效。这项关于新规定的提议将进入专家级别讨论。(完)(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