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去医院带环,造成子宫穿孔,环进入子宫与膀胱之间,医院又给剖腹取出。医生说手术子宫缝了两针,剖腹刀口缝2针。请问像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能不能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解答:
这种情况是医疗事故,可以定为十级伤残,也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你所需要的服务形式。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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