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就医遭遇损害,怎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广州地区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情况,并公布《指引》和部分典型案例,呼吁、指引医患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理性维权,建议借助司法公信力化解当前医患信任危机。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4年间,全市法院共新收医疗纠纷一审案件1107件,受理案件数量没有较大的增长,但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张坚雄表示,由于医患纠纷案件专业性极强,医患双方矛盾尖锐,法律关系复杂,相关法规还不是很完善,此类案件的审判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因此,广州中院民事庭整理、分析、归纳了近年来的审判理论研究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编写并发布《指引》。“可以说,编写发布《指引》首先是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参考和指引,同时也是为医患双方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提供指引。”张坚雄说。
《指引》共有64条、1.1万余字,包含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受理、主体资格、举证责任、病历复印及封存、医疗损害鉴定、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医疗损害责任形式、赔偿项目及计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可谓内容丰富详尽。
《指引》首先站在患者一方提出,如果因为医疗行为遭受损害,患者一方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因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医疗机构。除此之外,患者还可以一并起诉医疗器械的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患者一方因输入不合格血液制品遭受损害的,可以同时起诉医疗机构和血液提供机构。《指引》特别强调了医疗产品惩罚性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对于那些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产品制造者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
张坚雄提醒,患者如果试图用医闹来胁迫医院赔偿损失,只会使得有理变成无理,最后自己承担违法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医闹性质的行为和普通医疗纠纷是不同的,特别是职业医闹,往往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也是法律打击的重点对象。
2014年5月份发布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6类涉医犯罪进行严惩。据悉,关于广州去年发生的伊丽莎白医院和广医附属二院的两起医闹事件,11名被告人已经分别被法院判处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健康的医患关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患者就医遭遇损害时,还需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张坚雄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