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9月6日开始,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问题在官网征求民众的意见。以讲座、现场体验等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的,应当提前7日向区食药监部门报告;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及时通知消费者,否则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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