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医发〔2005〕430号【发布日期】2005-10-31【生效日期】2005-10-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卫生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特规定如下:》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特规定如下:》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aceccda25f305673731fc963dee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