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办理好慢性病证明后,领取并填写《慢性病鉴定表》,并将此表和相关材料交给有缘的医保科。
(二)由鉴定医院的慢性病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疾病进行鉴定,并给出鉴定结果。
(三)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交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会有相关机构上传参保人资料,参保人拿到慢性病待遇卡后,就能享受慢性病治疗优惠。
医保报销的流程:
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
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
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
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