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经医学技术鉴定并结论为医疗事故的,不受法律追究是医务人员最基本的权利
(4)独立处置权(处方权),不受患者意志约束,医生可拒绝患者点药等
以下情形医生可拒绝治疗:a、病人不配合治疗时;b、医生人身权利遭受威胁或不法侵害时;c、医生的人格尊严遭受侮辱时;d、病人及其家属违反院纪院规,又不听劝阻时;e、病人欠费或拒付费用时;f、当医生成为该病人的被告时。
(15)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权(病人有权复印病案,值得商榷)
(22)参加诉讼权(医生是医疗事故的主体,却常常被剥夺出庭诉讼权)
(25)宪法赋予的其他权利,如集会游行权(必须依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