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雨伞的希望天天下雨,律师希望人人打官司,医院希望门庭若市。单位也好,个人也好,都有自利的一面。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医院希望增加创收代表了一种利益诉求,本无可厚非。但是创收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不能离谱到把医生逼疯的地步,更不能违法。
该院中药科主任王秋如告诉记者,医院给各个科室都下派了任务,未完成任务的直接扣工资。医院为了创收,直接把创收情况与工资挂钩,医院这一招也真够“毒”的。这不是逼医生对患者打劫吗?医生可以忽悠患者,没有处方权的医院职工又到哪里拉患者住院呢?也难怪医务人员被逼疯,46名医院职工集体实名举报医院黑幕的。
其实,患者是否需要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应该取决于患者的病情,还要征询患者意见。医院怎能为了一己私利,“逼医为娼”,打劫患者,让患者一天做10次CT呢?在看病贵的大背景下,过高的医疗费用本来已经让许多家庭不堪重负,医院再如此打劫,只会让不堪重负的患者雪上加霜。不过,反过来看,如果其违规技术含量再高一点,医院内部不搞“窝里斗”,结果会怎样呢?由于医院和患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患者对医院“潜规则”知之甚少,如果不是医院的创收任务让医院“内讧”,患者恐怕还被蒙在鼓里。他们即使对乱检查心存疑问,往往也无可奈何。
现在,由于创收经济思维作怪,不少医院正在偏离救死扶伤的公益轨道。创收任务与工资挂钩,不仅违背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宗旨,更是在逼退医生医德底线。且不说有部分医生本身就热中于开大处方、过度诊疗。在创收与工资挂钩的语境下,为了完成创收任务,就是正直的医生也会医德蜕变,对患者夸大病情,给患者开大处方。
从法律的角度看,患者到医院看病,与医院之间就是一种消费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医院下达创收任务,逼医生诱导患者多消费,显然是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违法行为。
而且,给医生下达创收任务,本身也说明医院存在问题。试想:如果医院口碑良好,根本不会为“门前冷落鞍马稀”而发愁。当然,在医生的诱导胁迫下,孤立无助、毫不知情的患者可能会上当受骗。医院靠这样的“杀手锏”,也可以暂时忽悠几个病人,捞取一点蝇头小利。但是这样心中只有铜臭的医院,不但会加大公众的怀疑空间,损害医院信誉;更是在自掘坟墓,自绝于市场。
但是,在逐利思维渗透进医疗行业骨髓的背景下,指望医院自觉少从患者身上揩油,并不现实。对这样的无良医院显然不能停留在谴责的层面,而需要有关部门用法律手术刀给医院解剖。解剖崇仁县中医院这只麻雀,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医疗投入不足,医院被默许了以药养医等创收政策,而监管体制又不健全,医院违规成本太低,才导致医院有恃无恐。因此,只有对症下药,无良医院才会明白不给人一天做10次CT,不把医生“逼疯”的底线。
这一方面需要卫生监管部门明确监督规则,规范医院收费项目,压缩收费弹性空间,对医院常查常纠,对违规医院严格问责、严厉处罚,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医院形成违规对己不利的概念,借监管机制留住滑坡的医德。另一方面,也需要新医改政策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力度,减少其对医疗收费的依赖,打开“以药养医”医疗体制的缺口。此外,还要改革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引导医生从乱开药乱收费牟利向凭医疗技术服务获取报酬方面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