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供职的医院这些年正和市一医为抢占医疗市场打得不可开交,于是这种逐渐升级的竞争关系就被某些医闹人士所利用。譬如本院出了医疗事故,家属常私下聘请律师到对手医院去“咨询”情况,反之亦然。以便于在接下来的医疗事故鉴定、诉讼中抢占先机。
“你看,这还有临时医嘱单据,记载该患者于凌晨2点15分以腹痛待查入院,2点21分行肝胆B超检查,2点37分请普外科会诊,2点45分开放静脉通道对症处理无效,2点54分心电图诊断为大面积下壁心肌梗死,2点58分请心内科会诊,3点03分患者死亡。这些资料够不够……”
和律师对话就是累,我谨慎地措辞:“他们医院急诊科并没有明显违反医疗常规,处理也很及时,只是很多意外有时是无法避免的。”
律师笑了笑,但气氛进一步凝重:“从医嘱单上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上能否考虑为故意怠慢病人?”
“会诊是为了对病人负责!”我有些恼怒,声调无形中拔高了。
依然是不依不饶地诘问:“这些资料上能否看出接诊医生违反了首诊负责制?”
有点小聪明且不时加以显露的人最令我厌恶,尤其是当他自以为了解一切的时候。
律师见自己循循诱导未果,于是采取了进一步策略。(下周待续)
(上周提要:我所在的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家属私下派律师到医院来“咨询”情况。和医生的对话很累……)
“你若帮我也是双赢啊,只要能把他们医院这件事故影响扩大,对你们有好处的。”
见我沉吟不答,律师拉开公文包,取出一个信封递给我,“一点小意思,帮个忙不是很好吗?”
公文包被他顺手放在桌面上还没来得及关上,我无意中一瞥,发现包里摆着一根录音笔,荧屏上蓝光闪烁。于是我略微向前欠了欠身,这下看仔细了,已经录音将近40分钟。
在这个尔虞我诈、矛盾重重、相互交恶的医患环境中,原本一切都很简单,倘若彼此多一些理解与宽容,那么就会更简单。但是快餐文化的浮躁侵袭、草根舆论的恶意引导,致使很少有人去理解,或者说去试图理解我们。白衣天使的神圣形象,正在被舆论、患者、自身行伍中少数害群之马给涂抹得面目全非。当世人都在追名逐利的时候,我们却守候着外人无法理解的清苦,承担着医改失败转嫁而来的恶果,背负着吃回扣收红包的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