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在网站上输入“围攻医院”几个字,搜索一下,就会出现二十六七万条的搜索结果。新近发生的围攻医院事件,比如说武夷山一家公立医院被患者家属等四五十人围攻,导致医院关门7天;南京高淳市一家医院被围攻导致医院瘫痪3个小时,甚至湖南郴州一家民营医院受到患者围攻又反而殴打患者,导致40多人被抓等等,都让我们感觉到医院和患者之间矛盾越来越激化。我们很想通过多方的交流寻找到一些更有效的办法来化解医患矛盾,《中国医院院长》杂志社与搜狐健康频道联手邀请来各方面的专家,来到“医药会客厅”,探讨谁是医患矛盾升级的受害者,如何能够有效地化解当前的医患矛盾。
张博士从事医院法律事务、医疗纠纷处理已经有近十年的经验,是全国处理医患纠纷事件数量最多的执行律师。首先想听听您对当前医患矛盾的剖析,为什么医患矛盾到了今天这种地步?
张新博:刚才赵社长介绍的这几个事件,都反映了医患双方在矛盾处理方式上存在着一些社会公共秩序与医院医疗秩序受到扰乱攻击的这样一个现象。
怎么来分析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医疗行业是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业,因为患者一方对医院服务不满意,双方之间发生纠纷或存在纠纷,是完全合理的。存在纠纷也是社会各行各业的一个普遍现象。这几件事情所反映的是,首先,这三件事情的起因,都是因为患者亲属认为亲人在医院的治疗活动中发生了不应出现、不能接受的医疗后果。患者家属对医疗后果不满,认为亲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而向医院要求赔偿,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就这个问题双方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而直接引发的。有一些个案由于媒体关注度很高而受到公众关注,而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接触也非常多,应该说这样的医患纠纷在国内是比较普遍的,呈一种蔓延趋势。
出现这种情况时,医院安全受到侵害,医院工作秩序不能保障,我想无论是患者、社会还是医院,恐怕都不会认为这种现象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出现?为什么患者明明知道这种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还要这样去做?这里面有许多的原因是值得分析的。
我自己感受患者可能出于这样几个原因:
第一,发生医患纠纷的医疗活动在医院方有没有责任是非常关键的。患者从后果上判断这样一个结果不能接受、不应该发生,首先会认为医院是有责任的。然后会在具体的责任承担方面,向医院提出一些赔偿要求。而医院一方可能在责任的认定或者是赔偿的数额上认为患者的要求太高,或者在处理程序上不能接受,双方的矛盾得不到解决,也就是说患者有维权意识和维权要求。
第二,患者认为按照现在的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他对于这样一个后果在心理预期上没有信心,对法律程序是否具有公正性,能否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自己的权利能否受到保护,相关部门能不能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缺乏信心。同时,患者可能对相关的处理程序也不了解,再考虑到通过诉讼鉴定时间比较长,还会付出很多的财力和人力成本等等,患者从利益角度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一个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可能和这几年的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大众媒体的宣传以及相关公权机关在职责履行方面有没有到位有一定关系,特别是公安机关在处理这方面应做的一些工作没有做。
再有一个因素就是医患纠纷的疏通与解决渠道问题,患者不能接受的损害后果出现以后,社会的保障机制和风险的转嫁机制、规避机制却没有建立起来,所以患者往往急于去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所以才出现了这种类似的事件。
出现这种情况谁是受害者?可以说,医院、社会、社会公众、社会公共利益等各方面都是受害者。因为医院秩序受到了影响,医院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医院利益和医务人员个人利益受到了损失。第二,医院是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又是一种公众所需要的这样的服务,如果医院工作不能开展,那么住院病人和其他病人的医疗活动就不能保障,应该说社会公众利益也受到损害。第三,就是社会秩序受到损害。第四,对患者本人来说他也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不见得完全保证自己利益的实现。如果因为这些事件引发一些能够引起严重不良后果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件,可能还要被追究各种各样的法律责任。有一些事件可能会涉及到被追究民事赔偿,或被追究为刑事案件。
另外在总体上它使得一些医院的工作和秩序不得不产生调整,有些医院的医务人员会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在病人的选择医疗费用、医疗项目这方面会做出一些调整,也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医疗成本。所以这些事件在医患纠纷的处理方面出现的这些暴力事件应该说对社会方方面面都是有害的。
主持人:据您了解,医患纠纷的案件是不是的确出现了很大幅度的增长?
张新博:医患纠纷这些年表现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数量情况,确实比以前增加了,而且从总量上来讲,现在仍然处于一个增长趋势。当然这一点也和社会法制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公民的维权意识和社会法制体系制度的健全也是相关的。我个人认为出现纠纷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向对方提出主张,这是应当鼓励的一种现象,也是法制社会赋予的权利。但涉及到纠纷的处理方式时,这种主张不应该采用逼迫医院接受的方式,而要通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制程序、法制渠道去解决这种矛盾。
主持人:魏凤春老师前一段时间对宿迁医改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对医疗体制改革有很多自己的想法,您怎么看待医患矛盾问题呢?
魏凤春:我对医患矛盾更多的是从一个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我本身不是医学专家,我是从公共的视角来研究这个问题。我首先表明我的一个基本态度:
随着技术的发达和新病案的出现,合同也不可能完全,那医生就永远不可能按照病人的要求来提供服务。在这种背景下他一定是只能弱化这个问题,而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
从前面讲的这几个案例来看,所有的医院都有矛盾,矛盾加剧不加剧不好判断,我只是感觉到矛盾出现以后,根据我们一般的原则,就是赔钱等。其实这是一个非市场化的解决方式,完全是武力解决了,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法律的缺失,其实这是政府失职。
如果从一个大的视角来看,之所以病人不满意,是由于他的需求没有满足,需求为什么没有满足?这又是体制应该解决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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