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血案的惨状让无数家长揪心,杀人者的精神状态更引起不小的争议,正担心屠夫医生会不会由于“精神问题”而免责,所幸一审并没有提到精神鉴定,并判了他死刑,看来,郑民生的精神状态也应该是“正常”。
我们觉得反常的,专家告诉我们正常;可有些人觉得自己精神正常,专家又觉得他们精神失常。
近一点的,比如说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精神状态正常,却被妻子送医院治疗了30天。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认为,当时医院诊断他处于“偏执状态”,是因为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精神科医生通常采取“有病推定”、“疑病从有”的原则。
远一点的,比如说最近某地有人参与上访,就被送进精神病院小住了几日。虽然当事人坚称自己精神正常,家属、朋友也早想让他出院。医生却不仅收治了他,还开出了药方,让护士帮他服了药。
精神鉴定我是外行,不敢随便怀疑医生的业务水平。只是心里藏了些困惑,回南天多了怕发霉,想拿出来晒一晒。
像千万富翁何锦荣那样的“偏执状态”,不知是如何确定的?说得戏剧性点,要是医生和家属都觉得你有病,你该怎么说?要是坚决否认自己有病,岂不恰好暴露了你处于“偏执状态”?再加上“有病推定”、“疑病从有”,你想不“精神失常”,都难。
更让人担忧的,还是医生“推定”和“怀疑”他人有精神疾病的标准。就像有人看了郑民生的领导和邻居对他平日反常行为的描述,怀疑他有精神病;可郑民生在庭审时,还坚定地认为“前女友”叶某“精神有问题”呢。幸亏他只当过社区的外科医生,要是他是精神科医生,等不到他上法庭,就有不少人被他送上“精神病法庭”做“有病推定”了吧。
比起在司法领域备受诟病的“有罪推定”来,精神科医生的“有病推定”,杀伤力显然大多了。司法判决毕竟有更严密的程序可以保障嫌疑人的权利,而那些“精神判决”的“冤假错案”,似乎和我们平时看个头疼脑热一样,都是医生说了算,别说请“律师”了,连个“陪审员”都没有。有病的可能没病,没病的也许有病,精神科里疯了不只是病人,比病人更疯的,是精神鉴定。
最后说一句,写了这么多,结论是精神鉴定疯了,精神科的医生和心理学专家们不会以为我也疯了吧,还是赶紧去给自己做个精神鉴定,有备无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