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山佳玄民记者殷学兵)无需截肢的一条病腿,被医院在未确诊的情况下锯掉。该患者因此要求当事医院赔偿其巨额损失(本报昨天对此作了报道)。昨天,玄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这名患者获赔各项损失4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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