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隶属佳木斯大学“中心”,是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注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心”的服务宗旨是:“科学、客观、公正、规范”,一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受黑龙江省司法厅指导和监督。
一、 法医临床学鉴定室 :
通过对人体生理、病理状态的检查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对人体伤害、交通伤害、人身保险等有关活体的损伤程度、伤害、伤残程度、疾病状态,生活行为能力的问题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法医病理学鉴定室 :
通过尸体解剖及相关病理组织学等检查,对死亡原因、时间、方式、致伤物,损伤时间,损伤与疾病和中毒的关系、医疗纠纷有关的死因及其他死亡相关的事实等方面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
三、法医物证学鉴定:
通过对人体的组织、体液(斑)、分泌物(斑)、排泄物等生物性检材的遗传标记型号,进而对个人识别、 DNA 亲权关系及血痕、微量物证等方便进行法医学鉴定。
四、 法医人类学鉴定室 :
通过对人体骨骼、牙齿及颅骨的检测,经仪器分析对人体的身源、性别、年龄、身高、种族、骨学特征及痕迹等方便进行司法医学鉴定。
五、 法医毒物学鉴定室 :
通过对检材的化学检测,对检材中气态、液态、固态可疑毒物的定性、定量检测,急毒实验(检验检材中是否有毒以及有毒物质的半数致死量及全数致死量)等业务鉴定。
司法鉴定许可证 证号: 2304004 发证机构:黑龙江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号: 75868402 — 0
收费许可证 证号: 0500042080728 省市物价局
通讯 地址:佳木斯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第二学区A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