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患者可以直接来和院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在生效,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患者还可以要求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由其处罚发生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对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医院和患者可以通过卫生行政机关的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但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双方调解,也不能就赔偿问题做出处理决定。协议达成后医患双方任何一方事后反悔或有其它意见,也不能起诉卫生行政机关。
3、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患者还可以在上述任何时候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处理。一旦患者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机关不再进行处理。但在法院处理阶段,医院与患者也仍然可以继续的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各地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