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徐某因身体不适,感觉“头晕、发热”,到自家附近的某诊所就诊。徐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胸闷、意识丧失等症状。经抢救无效临床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跳呼吸停止:药物过敏?
徐某因为一次感冒被活活生的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了解情况后,宝安区法律援助处立即启动医患纠纷联调机制,为徐某的家人即刻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承办人员经对封存用药处方和抢救记录分析后,指出该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治失误的行为,某诊所认同了承办人员的分析意见,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承办人员反复耐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某诊所一次性赔偿徐某家人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人民币368000元。这起纠纷历时两天的调解,当事双方就握手言和。
据介绍,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对受援的医患纠纷不论大小,不论患方是否有胜诉的可能,都将无偿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据了解,在宝安申请医患纠纷类法律援助,可以直接到宝安区法律援助处登门咨询办理,或到宝安区各街道法律服务中心登门咨询办理。
宝安区法律援助处法律工作者刘冷楠女士告诉记者,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法律援助工作不仅取得了患者的信任,而且也得到了医院方面的支持和理解。据了解,目前宝安法律援助处在处理法律援助医患纠纷案件时,目前主要是通过单方疏导、双方调解、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等方式。记者同时了解到,去年起宝安区率先在全国推出了《关于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卫生局三方建立“医患纠纷联调机制”。根据该《意见》,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宝安区可以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法院调解三种模式调解。据了解,“三方联调”后,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拒绝执行者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医患双方若调解不成,可直接转为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