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作为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法律咨询律师多年,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纠纷,咨询的人说得最多的话是维权!是诉讼!
笔者坚决支持维权,哪怕是自己微薄的一丝权益,哪怕为推进中国法律进程贡献个人的一点之力,都是值得欣慰的。
但笔者总还是有一丝顾虑与牵挂,你在诉讼前考虑过成本吗?市场经济造就我们不得不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问题。
一位男当事人到银行存款,据称是交给营业员4万元现金,因营业员疏忽现金掉在营业厅地面上,主管领导立即组织人员查找,最终结果是只找到39800元,依据当事人陈述丢失200元,即存在200元的损失,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欲诉诸法律。咨询律师怎么做?笔者作为咨询律师首先肯定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是正确的,但接下来的问题是:
一、证据方面:采用什么证据证实你交给营业员的现金是4万元?仅仅凭银行监控录象无法就此进行证明。
二、成本方面,暂且不考虑委托律师的代理费问题。
1、本人方面,立案、开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误工费用;诉状材料纸张的成本;开车也好坐公交也罢,虽然北京公交改革便宜了,但那是国家财政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样需要国家支出。
3、法院方面,法院审理案件要一系列流程,立案法官、审理法官、庭领导审批,各种立案证明、送达证明、判决书或调解书,归档保存,甚至涉及执行程序的启动,无数的成本耗费其中。
4、社会方面,国家财政对法院的支出,各种设备设施对一个人的提供,包括社会治安环境、交通道路等等。
维权是千真万确的,但各方面人力、物力的支出远远高于诉讼标的的200元。当事人的话说到了心声,我愿意,我有钱,我不怕,我就要与银行这种强势群体一决高低,就此,笔者坚决支持,“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但反过来讲,人是社会的人,谁也离不开社会,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笔者认为应该从大局着眼,国家出发、社会出发。
即使放弃200元的权益,给国家、给社会带来的财富远远高于200元。
我们还处于发展中国家,各方面制度逐渐建立、健全,笔者想说维权也要考虑成本,诉讼前你一定要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