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X收入标准,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X陪护人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X赔偿期限,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相对应,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为20%。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6、残疾用具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费用(要有伤残评定书或县级医院证明以及更换周期和期限的证明)
7、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抚养年限(有多个抚养人的分别计算后累加)。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司法实践中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指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住宿费=住宿天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X年限(死亡最多不超过6年,残疾最多不超过3年)。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是患者生活能自理。因此,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的赔偿,如果是该伤患确实使得患者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的生活来源的,则需要承担该项项目的赔偿责任。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