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去年8月21日,患有妇科病的白某前往长航总医院住院就诊。仅一周后,白某的丈夫陈先生接医院电话:你爱人在住院部跳楼自杀身亡。 闻知噩耗的陈先生悲从心起:妻子不过是小小妇科病,没道理选择自杀!院方向陈讲述的事发经过是,当天清晨6时许,陈妻从二楼病房上到六楼的过道,打开过道窗户的保护装置后跳下,坠至二楼平台死亡。 陈先生查看现场,认为六楼的过道窗户并没有安置保护卡,存有安全隐患,妻子可能是意外失足坠亡。他要求医院对妻子之死担责。
今年3月,陈先生将院方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 该案开庭时,法庭出示警方处置笔录:清晨7时许民警到达现场,法医现场勘查,死者的住院病服脱放在六楼过道窗台上,窗扇保护卡损坏,结论为高空坠落,排除他杀。 窗户保护卡成为庭审焦点。死者家属的代理人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称,该扇窗户保护卡损坏已久,而院方未及时更新,“我们有理由认定患者爬楼时滑倒,恰好撞向有隐患的窗口而坠楼”。 但医院方则认为,窗台离地面高度有近1米,白某身高仅1.58米,若其不爬上窗台并强行打开有保护卡的窗户,绝不可能坠落。医院方否认窗扇的保护卡损坏已久。
记者昨日获悉,这起悬疑的医院患者坠亡案一审判决,院方承担一成责任,向死者家属赔2.7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住院病房在二楼,其坠落窗口在六楼,窗台距地面约1米高,平行于上下楼梯的通道窗扇完好,滑槽中原设有保护卡,是防止窗扇滑动距离过大。可以推断,白某不可能意外坠亡。 法院同时认为,窗扇保护卡并非结实到人为不能撞开,白某在坠楼前未被院方及时发现并阻止,医院在安全保障上存有隐患,应对患者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认定坠亡经济损失为27.8万余元,医院应承担一成的责任,即赔偿2.78万余元。
记者昨日来到事发现场——医院6楼走道上,只见事发窗户宽约1.5米,两扇玻璃通过滑道梭动,因设有保护卡,窗口梭开的最大缝隙宽不过5cm,人头也无法伸出。记者使劲扳动保护卡,但没有奏效。 死者之女告诉记者:“母亲一个女病人怎么可能扳动保护卡,只有一种可能,事发时保护卡是坏的。” 据悉,该案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原告律师刘超称,过道窗口未安装防撞块及未设置任何警示标示等,且存在护理巡视义务等其它过失,判决一成责任太轻。 院方则称,窗扇保护卡安装符合标准,,但无法防止故意强行打开,医院无需对此担责。
图为:患者从六楼的窗口坠下存在争议的窗口图为:患者清晨在住院部坠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