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太婆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退休医生。老人诉称,1999年5月27日,她在本院做结肠镜检查时发现两处息肉,住院7天后诊断为:1、直肠息肉;2、直肠息肉电切除术后(病变);3、直肠息肉癌变。随后,她转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做了直肠癌根治术。
孙太婆诉称,两次手术后,她无法自主排便,必须通过灌肠或服泻药,大便每日少则7、8次,多则10余次。由于肛门失禁,常污染裤子,苦楚难言,曾一度留下遗言。去年3月,孙太婆到另一家医院实施手术,病情有所缓解。
昨日,孙太婆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及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一并告上法院索赔10万余元,另外,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定具体数额。
法庭上,老人认为,前一家医院的诊断对“直肠息肉”还是“直肠癌”模糊不清,前后矛盾;后一家医院做手术前未再做病检,手术中存在操作不当的问题,造成她肠道狭窄、肛门失禁的严重后果。
两被告认为,诊治过程中不存在误诊误治的问题,且认为此案发生在9年前,早已超出有效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