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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思维导图

情书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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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药/药学理论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事管理法规
食品检验
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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