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条例之反兴奋剂义务: 第十八条 实施运动员注册管理的体育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体育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在本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运动员和教练、领队、队医等运动员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反兴奋剂的教育、培训。 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其所属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反兴奋剂的教育、培训。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反兴奋剂义务-反兴奋剂条例》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反兴奋剂义务-反兴奋剂条例》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00a147d7bd80bec5026c04c54efec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