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5日的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几份医院内部文件,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达标”,必须保证患者“回头”再看病,每个科室每月必须完成。
官司中的几份材料足以让医院那些令人震惊的“潜规则”浮出水面。尽管医院是否要最终承担死者的医疗责任,还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判决,但是医院对待病人的态度,实在太令人震惊,太值得我们反思了!现代社会一个普遍价值就是,人是最高的目的,这也就是说,人应该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而不能被当成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或工具。医疗专家确认了医院“滥开药物”的嫌疑,医院内部的纸质材料也证明了所谓的“经济指标考核”就是鼓励医生尽量地去“剥夺病人”。在这里,病人本身其实已经远离了“最高目的”,他们已经被当成了赤裸裸的牟利工具和资金来源。
人的生命和健康在这里统统让位于“利”字了。作为其自然后果,这不只是对病人病情的不负责,而且以大力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为目的,这样必然有时就会造成过度医疗、故意错误用药以致于威胁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事发生!在这里,对病人的经济盘剥与身体伤害同时进行着,这已经超越了“职业道德”的范畴,需要行政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大力介入。
这两年关于医疗改革的争议不断被挑起,普遍观点都认为,政府监管缺位和“市场化”导致了医院和医生遵循“经济人”的身份和市场原则,在医疗活动中以个人或小团体私利为中心,总是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手段,谋取私利。从“倒药”提成发展到“诊断提成”,从“倒卖”病人到“滥开药物”,它呈现出愈演愈烈,层层恶化之势。
现在的医生真的丧失了“善心”了吗?我觉得是制度设计的缺陷掩盖了他们的“善心”。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壁垒”,医生本来就具有范围广泛、且十分随意的“权力”:医生不仅有治疗的权力,还包括如何安排治疗、如何用药以及如何检查等等。至于医生提供的信息和方案正确与否,外界很难做出判断,从而让医生拥有一种“隐性权力”。在现行的体制下,政府监管缺位和“纯粹的市场化”导向让这种“隐性权力”变得疯狂了起来。它在医界不断扩散,不断腐蚀医疗工作者的道德和操守。遵循“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原则,不受约束的、不易被察觉的医方权力也无疑将产生“绝对的腐败”——医疗回扣、昂贵处方、过度检查、收取红包等等医界丑闻不正是这种权力带来的腐败的表现形式吗?
因此,我们应该从体制上着手去杜绝这种怪现状,实现医疗事业公益化或半公益化、健全医疗监管制度和医疗事故的刚性惩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