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保障待遇,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状况、医疗消费水平、筹资标准、物价指数等差异性因素,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建立全省统一的单病种付费报销管理机制,适当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引导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的制度规范有序就医。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启动实施后,设置1年过渡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差异导致的个案问题。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兼顾普通门诊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15%左右的比例,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门诊医疗费用,重点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医疗问题。
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健全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