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拼命往效益好的医院跑,进而导致“基层医院无人问津,三甲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形不在少数。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应该说与“看病难、看病贵”有很大关系,在这一点上,业界看得很清楚,才有了“强基层”的呼声的高涨。
说到医生收入,国外医生收入都很高,只不过他们是通过向患者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成果,而中国过去的尴尬是医疗机构要靠卖高价药、过度医疗为生。据笔者了解,很多荷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头疼脑热、上吐下泻,医生却只是告知他们回去多喝水,多休息,等待自然康复。这些医生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他们无法从开药过程中获得任何利益。
有人简单地将“看病难”归咎于政府投入不足,笔者以为这是没有道理的。确实,新医改前,政府财政投入在全部医疗支出中所占的比例相当有限,然而,如果增加的投入是直接补给供方的话,那么供方有可能更加无视需方的需求。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为投入买单的人不是真正的“消费者”而是政府。
英国是典型的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国家,他们实行全民免费的医疗福利制度,民众可根据居住地点或工作地点选择到某个诊所注册,诊所根据注册人数的多少,从国家财政中领取经费。通过补需方,让所有人都能病有所医,通过民众的自由选择权,确保了市场的有效性。
当然,国际更通行的做法是支持民众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机构监督医生的行为。目前我国各地的基础医疗保险,很多都是由政府办的医保承办机构垄断经营,缺乏必要的竞争,不妨允许参保人在多个医疗保险机构中进行自由选择。这样一来,医保机构才会努力争取以最小的成本向医院、药店、药厂为参保人争取尽量多的医疗服务,进而吸引更多的人选择自己。
另一方面,“看病贵”是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今后新医改急需要解决的。
“看病贵”到底贵在何处?很多人将目光集中在药价上,这根本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对于某种疾病而言,药疗只是手段,正确的诊断和好的治疗方案也是非常重要的。药价再低,如果诊断不准,治疗方案不佳,药吃一箩筐不仅可能治不好病,还可能致病。从一定程度上说,不正确的诊断和不合理的治疗方案给病人造成的损失,不比高价药小。所以,除了合理控制药价,也要监督和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
2010年,我国密集发布了多种临床诊疗指南,如《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儿童肺炎链球菌性疾病防治技术指南》、《糖尿病医学营养治疗指南》、《儿童孤独症诊疗康复指南》、《“超级细菌”感染诊疗指南》等,对指导医生的诊疗行为有很大帮助。类似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的。如荷兰的药品使用标准大纲,一旦医生用药超出这一大纲并引起医疗事故,就会受到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资格的惩罚。
当然,从根本上,也要有组织和机构做好监督工作。笔者以为,为了自己的利益帮助参保人购买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机构是一种值得信任的选择。
普通商业性医疗保险的缺陷在于,医保组织不可能像参保人那样了解参保人的身体状况,所以很可能是身体好的人不参保,身体差的人才参保,进而使保险市场失效。如何避免这些弊端的出现,值得深思。
思想家哈耶克曾经说过:“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做好事。”应该说,利己是人的本性,无所谓好坏善恶之别,关键在于如何利用,如果做好事能让所有人获利,大家肯定都会去做,如果干坏事也能获利,那么就避免不了有人铤而走险。
讲道德当然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方式,但仅凭道德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约束所有人的行为的。任何改革都不能过分依赖于道德呼吁,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设。改革只有顺应人性要求,引导人们做正确的事,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