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请警察担任安保工作副院长已不是新闻,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医闹。尽管“师出有名”,但其荒谬性显而易见,比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之规定,给人一种警察沦为医院家丁之嫌。而且,警察捍卫医院利益,谁来捍卫患者权益?
警察担任副院长的不妥之处,已无需赘言。其实,最需要追问的是,为何会有医闹?何谓医闹?在笔者看来,医闹是一个极具贬义色彩的蔑称,就像一些官员口中的刁民一样。那些利益受损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在穷尽一切方式之后仍然得不到救济,不得不到医院采取抗议等方式合理维权,难道也叫医闹?不能排除一种情况是,的确有些人,将法律法规弃置一旁,冲撞医院,但这些人是不是医闹,需要厘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将合理的维权者当作医闹。
必须看到,有些患者之所以“闹”,是因为他们遭遇了难以言尽的悲情叙事。不妨以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徐宝宝死亡事件”为例,宝宝危在旦夕,但医生安之若素,竟然沉湎于玩游戏之中,任宝宝母亲下跪也不以为意,后宝宝不幸夭折。悲剧发生后,调查结果令人瞠目结舌——江苏省卫生厅和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医生不存在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但是,宝宝家属不屈不挠地“闹”,后在新闻媒体介入下,真相终于呈现,正义才以迟到的方式实现。
试问,如果孩子家长不“闹”,一条鲜活的生命必然含恨于九泉之下,死不瞑目,正义必将消遁。令人悲愤的是,当徐宝宝家属寻求维权时,同样被当作医闹。医闹,医闹,多少不义和无耻在这一蔑称中得到隐匿?!
还必须看到的是,“医闹”揭曝了体制之沉疴。医院和患者,两者信息不对称、专业知识不对称,一旦某些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后,矫饰遮蔽,患者的权益丝毫得不到保障。而且,鉴定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主动权几乎全部由医疗系统所掌控,“老子调查儿子”、“婆婆调查媳妇”,患者必然处于弱势。
警察担任副院长,只是锯箭疗伤,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相反,一味压制,或者偏袒某一方,只会激化矛盾,导致医患纠纷不可收拾,最后两败俱伤,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当下,警察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辞去副院长,定好自身位置。而医院也不必妄想拉警察以对付“医闹”,最大程度提高自身透明化,满足患者知情权,才是关键。此外,必须改革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体制和医患纠纷的调查体制,借助于独立第三方,以更好地维持公平、恪守正义,确保医患双方利益。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