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改革,总是会触动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他们也就会给改革设置阻碍。这不,取消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刚刚在几地试点,杂音即随之而来———报道中直称“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不仅是‘少赚’,而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并列举了一些医院高层管理者对效益和发展的担忧,一时之间“巨亏论”蔚然成形。
我们来看一下支持“巨亏论”的理由———按照业内人士算的账:一家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年收入可达约20亿元,药品收入按总收入的45%计算,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入约为9亿元,其中药价加成收入约为1.17亿。文章指出,药品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大部分,而药品价格加成更是医院的利润支柱。一家医院院长指出,这利润当中还没有仔细核算人工和储运、配置产生的费用———因此文章得出了“从医院的角度来说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的结论。总结其意,取消15%的药价加成可将公立医院带入“糟糕”的经营境地,于是提出了“取消15%的药价加成应辅以合适的回补措施”的建议。如此,一个鲜明的挟“巨亏论”以令医改变向的目的昭然若揭。
如果真的是减少了医院的利润,而又将这部分利润以政府回补的形式返还给医院,这就跟“拆东墙补西墙”的原理别无二致,如此医院没有遭受任何利益损失,相信这是那些医院管理者希望看到的。但社会财富总量是基本恒定的,在医院利润方面没有实质变化,而又想让患者得到实惠的话,就意味着其他社会财富形成了缺口或政府对于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的减少。如此改革,恐怕对社会整个大环境意义不大,只能是剜肉补疮的“自虐”。
医院一再强调15%的药价加成是合理的利润,却有意无意避开医院药价虚高的问题。媒体曾报道过,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而相同产地、规格、品牌的注射液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两者差价竟高达60多倍。如果医院28.92元的药品售价中已经包含了15%的利润加成,那么医院与药店价格之间相差的其他20多元钱,也就是50多倍的利润哪里去了呢?
其实,关于药价是如何虚高的,究竟经历多少招标提价环节,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院方或某些人究竟从中捞得多少灰色利润和收入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所谓“巨亏论”掩盖了药价虚高的灰色成本实质,掩盖了医院药价利润畸高的现实。欲分利必须维持现状,这不过是一个遮人耳目的理论,又类似掩耳盗铃的可笑举动。
新医改刚刚开始,杂音即已出现,意图也很明显,其目的就是为了医改能“适时”变向,趋向原有利益方,这无疑与新医改的还利于民的“公益性”背道而驰。“巨亏论”,这不是一个好的动向,理应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