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山东卫视名为《聊城:主任医师竟然开假药》的节目,“曝光”了聊城市xx医院主任医师陈某为癌症患者王大爷推荐了“卡博替尼”治病,病人去世后,家属王某等因不满治疗效果与医院产生纠纷一事。此事一经爆出,就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那么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鑫;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