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诊所”所谓的“医生”张某,30来岁,其“医术”只不过是一些不太正规的医疗培训,有时跟着做赤脚医生的父亲走街串巷打打下手,积累一点所谓的“临床”经验。就是这样一个医生,就凭这么一点“医术”,2005年起,张某在集镇上经营了一家药店,卖药的同时还替人看病。小镇远离市区,民风淳朴,加上张某深谙生意之道,服务态度倒也不错,谁家有个头痛脑热的,随叫随到,收费也算合理,老百姓自然乐意前去“就诊”。几年下来,他把自己完全当着一个“医生”了。由于不具备行医资格,2006年、2007年,张某被群众举报涉嫌非法行医,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两次,罚过几千块钱。
然而,张某非但没有“洗手上岸”,反而动起了“歪脑筋”。经多方打听,张某知道镇上新来了卫生监督员林某、江某,便想从他们身上有所“突破”,进行“糖衣炮弹”攻关。经人引荐,张某顺利与林某、江某有了接触。几次觥筹交错之后,张某与林某、江某成了“朋友”。林某、江某则心知肚明,“心有灵犀”听之任之。以后的日子,张某时不时请林某、江某吃吃饭、钓钓鱼,联络感情。林某、江某自然很乐意为张某提供“服务”,张某也名正言顺地继续开着他的所谓“诊所”。
有了林某等人的“庇护”,张某将打理药店的事全部交给了自己的妻子,自己则“术业专攻”。林某等人似乎也忘记了张某本无行医资格,将自己监督管理检查非法行医的职责一股脑抛到了九霄云外。近两年来,从未提及过张某非法行医之事,对上级严打非法行医的文件精神也充耳不闻。
侥幸总是不能长久的,2010年2月13日,本是一个举家团圆的喜庆日子,张某的所谓“诊所”终于闯下了大祸,小飞飞在张某的“治疗”下死于非命。小飞飞离去后,张某除了赔偿受害人家庭50万元外,很快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立案查处。
这场惊天的医疗事故发生后,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纷纷给予了曝光,一时间引起了轩然大波,老百姓对医疗机构能否“治病救人”甚至产生了怀疑,更怀疑非法行医的张某背后是不是有什么“保护伞”。仪征市检察机关获悉这一线索后,立即展开外围调查,积极取证、固定证据,短短三天就揪出了其背后的“保护伞”。原来,林某、江某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张某非法行医行为负有监管之责,却因贪图蝇头小利,放弃职守,对张某非法行医行为听之任之,最终酿成了死人的悲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2010年3月25日,仪征市检察院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