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食五谷杂粮,生病求医,几乎是无人能免的烦恼。偶有病痛时,最值得信赖的,应该是正规的医院和它们的医生。但央视最近的一个报道,却似乎给不少看病求医的人泼了一盆冷水:即便在正规医院看病似乎也存在某些“风险”。
央视11月3日一则报道说,2005年12月,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到北大第一医院治疗腰疼,手术后第7天,抢救无效死亡。病历显示,熊卓为死于医院的粗暴抢救。
这近似一个冷笑话:医学教授因抢救方式不当死在自己从事研究和工作的医院里。作为全国知名的三级甲等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对内行的“自家人”都能发生如此令人惊惧的“偶然事件”,其他普通病患可能得到什么待遇,人们自然会产生联想。
对于公众而言,这个事件对他们的提醒是:看病,也可能面临未知的风险。报道显示,当初抢救熊卓为的医生,是并不具备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在校生,熊卓为的病例在事后也被修改多处。如此现象,竟然出现在号称“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榜样”的北大第一医院,无法不使人后背发凉。
11月5日,北大第一医院和卫生部都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他们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每一个临床医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过程”。意思很明显,这不是非法行医,或只是偶然的医疗事故。而央视则称,事实无可辩驳。
公众不想纠缠在这些细节里,他们只想得到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公众也不应为一些制度的瑕疵买单,尤其是以宝贵的生命为代价。事实上,公众也没能力纠缠在这些细节里。报道表明,熊卓为的丈夫,也是在懂行的朋友指点下,才调查出熊卓为死亡的原因。
当然,熊卓为的悲剧或许也并非不能避免。不论从现代医学技术昌明的角度,还是按医师的职业要求,她都不该因一个小手术而死于抢救室。而退一万步来讲,即便这确实只是一个不幸的医疗事故,但熊卓为的病例被修改多处,又说明了什么呢?而且,熊卓为的遭遇不是个例。报道中,北京一位律师称,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从逻辑上来讲,北大第一医院修改病例等种种不堪行为,并不一定是其他医院的“榜样”;从心理上来讲,我们不敢,也不愿意相信其他医院的作为和这个“榜样”差不多。但近年来屡见于报端的类似事件,恐怕又让公众不敢对此过于乐观和自信。更进一步,从这起事件中,我们还能看到相关部门躲在制度缺陷后的冷漠和麻木。看病难、看病贵,已经令民众不堪重负,可现在的情形却是,你不单要忍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苦楚,而且看病还要冒一定的风险。
这才是北大第一医院事件,给公众造成的最大焦虑。看病可能遭遇一些未知和不确定因素,而这种纠结的心态带来的是一种心理的不安全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熊卓为的关注,其实是对自己的关注。我们不能寄望“医者父母心”的道德约束,能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熊卓为教授的死,让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些沉重的问题:谁该为这类事件负责?如此不堪的局面何时能终结,谁又来保证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安全而优质的医疗服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