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以物代药”到底有多严重?1996年,同心医院与广中医院合并时,我偶然拾到了一小袋院长丢弃的装“以物代药”检查治疗单的垃圾袋,里面共2012张单据。我统计了一下发现,从1995年7月到1996年3月,我收集到的医院“以物代药”物品的额度为208万元(不完全),而这期间医院报到卫生局去的门、诊营业总额(准确的)也不过823万元——“以物代药”占到四分之一。然而问题是,我捡到的仅仅是其中极少的皮毛部分,原医院院办主任和领导小组的党员干部告诉我,院长室的4个壁橱以前就是被这些装单子的垃圾袋塞得满满的。
“以物代药”是医院当年最典型的弄虚假现象。它不仅拖垮了企业,还影响到以后医改政策的制定。因为“以物代药”虽然停了,但医院为配合“以物代药”形成一些的弄虚作假坏习惯(比如造假病史和乱收费)却保留下来,并变换了模样渗透到以后的医改实践中。,一些策划并参与了“以物代药”过程的当事人也没有受到查处,他们渐渐结成了网络,成为影响医改政策的一股重要势力。
现在,每当提及到医院存在的药品回扣,还有很多人喊是“以药养医”。其实,医院早就从 “以药养医”过渡到了“以械养医”。表面上看,药费占大头,但对于医院而言,药品的利润只有15%,而医疗器械却至少在80%以上,所以靠医院医疗器械的赢利,是远远大于药品的。
在“以药养医”年代, 出现了“以物代药”,而到了“以械养医”阶段,与之相适应的则是‘以械代疗”。幕后导演也由各类企业变成了专业医疗器械制、售企业。也就是这个时候,他们与医院有关负责人联手,由骗“劳保”变成骗“医保”。
这样的医疗器械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临床试验基础,在有效性、科学性和安全性方面都有严重问题。二、多打着高科技旗号,有一个比较唬人的名称。适用症极多,甚至宣称包治百病。三、多是一次性产品,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并保证上面的各个环节源源不断地获利。
但是,由于这些医疗器械大都是注册过的合法产品,它代表的疗法又经过一些所谓专家的“论证”,医院又隐瞒不报出现的不良反应,因此对于医院而言,这种做法更隐蔽也更安全。
“以械代疗”的出现还有一个重要背景。当时卫生部门为了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动价值,在医院里实行“结构比”政策,具体讲就是医院规定医生开单时药品所占的最高比例(通常是40%),超了这个比例就会扣奖金。也就在那个时候,许多医生看病时手里多了一个计算器,生怕开超了药影响“结构比”。
在“结构比”政策引导下,医生不得不多开一些借助于医疗器械的检查单和治疗单。比如“光量子”,也与“以物代药”一样,开始是羞羞答答,后来就放得很开了——开 “光量子”不仅有助于完成“结构比”,医生还可以从医院拿到7元的回扣。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光量子在全市不少医院,特别是基层地段医院里几乎用“疯”掉,病人需要排队才行。许多医院的护士中午不休息,加班给病人用光量子。说明书上说“光量子”每次治疗需要一小时,医院为了省时间,就给病人改为半小时。一台机器可以两个人同时做,而有的医院改装一下,同时让四个病人做。而绝大部分病人根本不懂,医生说让用就用了。
而继“光量子”之后,一些类似的把戏,如“氦氖激光”、“鼻激光”、“伤骨愈膜”也一个个出现了。有些产品本来是假的,在我举报之后,企业就去药监局申请注册号,变成真的了。
“以械代疗”到底有多严重?在我举报之后,我们医院的“光量子”停下来,结果全院营业额一下降了百分之七十。而在全市“光量子”停下来后,当时的市医保局监督处处长陈克涌曾跟我一起算过,以全市有1000台“光量子”计(其实不止),一台平均每天10人次的话,停了后相当于一天省下40万的医保资金。
“结构比”政策刚出台的时候,是强制性的,可是,在找到“以械代疗”的办法之后,就成为医院和医生的自觉行为了。因为大家都渐渐明白,多开检查单与治疗单要比多开药划算得多。
我特意查了下自己以前的工资记录。1992年,我的月工资是300元,此外有50元的劳务费和60元的夜门诊补贴,还有不到100元的奖金。加起来大概500元左右。这也是当时医务人员收入的平均水平。除了基本工资因资历不同有区别外,其他都相差不大。医生与护士及管理层都差不多。
但是到了1993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我从1993年7月的工资记录上发现了我的第一笔药品回扣收入——10元。我记得当时是院长直接交到我手里的,哪种药的回扣记不清了。以后大部分时间,我的月回扣收入徘徊在10元到50元之间。最高一次是168元。我在上面记了个“西”字,代表它是因为开西洋参得到的回扣。当时院长规定每个医生每月必须开一箱西洋参。
有了回扣之后,医务人员之间的收入就明显拉开了。因为这意味着医务人员的收入直接与病人开支挂了钩。病人看病花钱越多,医生的收入越高。在医院内部,回扣与奖金是不一样的,奖金通常是按看的病人人次计算,而回扣则是直接根据病人开单费提成,我的奖金在全院经常是最高的,而回扣却一直是最低,通常连别人的零头还不如。
也就是这个时候,各个医院里都出了几个有名的“快刀手”。比如,我们医院有个医生,每天只看10个病人(我一天通常看100个病人),却能完成2万元的开单费,回扣收入一向是全院最高的,单此一项比工资奖金加起来还多。赶上下雨天,雨停后我们就会担心,不知哪个病人又要倒霉了。因为下雨看病的少,他又得完成开单费,所以找他看病的人就被宰得更狠了。
近年来,医务人员各种暗收入越来越高。据我所知,广中医院今年1月发年终奖每人一万元。今年3月医院居然将每年一次的国内旅游,改成了一次集体出国游,全院职工去新马泰旅游了一次。今年7月医院又组织了一次大型的庆典活动,庆祝两院合并10周年,总共500多人,在职职工200多人、退休职工100多人、宾客200多人,在职职工每人1000元,退休职工每人500元。而在去年9月29日,彭浦院长赴北京出差,住的居然是北京五星级饭店的总统套房。而广中医院初中学历的院长不仅早就买了两处房子,女儿也早些年就赴英国留学了。
医院的账目也开始乱起来。按照有关规定,医院里药品利润率是15%,卫生局只允许医院赚药品15%的钱。可是,有一次我无意打开了医院财务的电脑。发现了一个秘密。从电脑显示的成本价与零售价差价来看,绝大部分药确实只有15%。但是,我试着键入一种新药价格的时候,明明是在成本价一栏键入的,结果这个数字自动显示在零售价一栏中,然后在成本价一栏出现了另一个数字——恰恰是零售价减去15%以后的数字。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成本价是根据零售算出来的。财务人员为此做了一个专门的程序,以便应付卫生局的检查。
近年来,社区医院正在推广“信息化”管理,一想到“信息化”,我就禁不住想到那个神奇的程序。心想若这样的话,医院造假岂不是更方便了?
大量的昂贵的抗生素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1999年5月,广中医院被市医保局通报批评,其中有一项就是给一位住院176天的病人用了132天的氧氟沙星。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么多的抗生素早就会导致另外一种疾病发生,而病人竟然安然无恙。我判断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护士偷了病人的药,第二种是药效(药品质量)有问题。
市医保局的这份通告下发后一直压在区卫生局,直到我向媒体反映后大家才知道。
有了回扣之后,医院和医生也就越来越和钱紧密联系在一起。“看病贵”也就成为必然。
医院也因为回扣问题出过事情。1996年上半年,医院合并前夕,虹口区11所地段医院中有9个药房主管被抓,最后全部都被处以“判三缓三”。在我们医院,我在院长的隔壁办公室亲耳听到药房主管对院长说:你不保我,我就把什么都说出去。我顶多判个无期,你不知要枪毙几次。
现在有人提“医药分家”,其实在我看来,就监管而言,医药从1998年药监局成立时起其实就已经分了家。只不过“分家”后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医药分家的重要标志,就是原来隶属于卫生系统的药监局独立出来,成为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职部门。此后,卫生局对药品基本就没有了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