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在对此起医疗事故的评价和讨论中,舆论关注的重点是在北大第一医院是否将没有行医资格的实习医生放到手术主刀者的位置上,因为,这不符合国家对执业医师和医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国家的规定是,对于尚未取得行医资格的实习医生,只能配合执业医师参与患者的诊治过程,不可从事执业医师才有的职权责,没有处方权。但现实远非如此。几乎所有接收实习生的医院,都存在让实习医生“越俎代庖”,行使本应由执业医师做的大部分工作的现象。
国家的规定之所以在这些三甲公立医院得不到有效落实和执行,原因有二。首先,与医学生太多而其临床实践机会相对过少有关。医生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职业,其行医高度依赖经验,因此,对一个医学院的学生来说,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必须经过实习这道程序。但近年来,大学的扩招,使得每年从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学生很多,据悉,在一些医院,实习医生和进修医生加起来比患者还多,这必然会导致他们无法获得足够的临床实践机会。面对此种状况,医院在实习医生的管理方面放松要求,也就很自然。
然而,这还不是问题的根源。因为它只解释了实习医生和临床实践之间的“僧多粥少”问题,并未回答为什么这些医学生都乐于去城市的三甲医院实习。从一个更大的范围看,三甲医院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人数,都要远超非三甲医院,前者每日都像一个闹市,后者特别是乡镇医院,则是门可罗雀,无人问津。其间的差别就涉及到第二个原因,即医疗优质资源的分配不均。
总体而言,中国是个医疗资源短缺的国家。但在整体短缺中,大量的优质资源却被高度垄断于城市,尤其是城市的三甲医院。其中,医生作为医疗的核心资源,更不例外。大城市的三甲医院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名医师、名教授,小城市特别是乡镇医院,要找一个名医师则十分困难。因此,作为医学院的学生,日后要有所成就,在三甲医院的名师指导下实习,自然是一条捷径。
尽管三甲医院医师和名师荟萃,但相对于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来说,还是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以北大第一医院为例,据统计,2006年的最高日门诊量为870人次,但到2009年,日均门诊量达到4000人次,3年间,仅门诊量就增长4倍多,若再加上它要承担的其他任务,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非有相同倍数的医护人员增长,否则,就不可能平衡供给与需求之间日益紧张的矛盾。此种情况下,医院把来院实习的医学生当做廉价劳力使用乃为理性之选。此一过程中若医院内部的管理不善,外部监督又不到位,极易出现没有资质的实习医生“越俎代庖”甚至非法行医问题。
所以,要遏制医院日渐增多的此类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医疗事故,可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打击力度。对于非法行医,我国《刑法》以及执业医师法规等都有相关规定,其中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医生的行医执照。目前的问题是,对医院的处罚要轻于对医生的处罚,对公立医院的处罚又轻于对民营医院的处罚。必须改变此种现象,可以把医疗机构负责人作为医疗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并将主治医生作为非法行医罪的共犯——如果他没有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以及疏于管理的话。二是提高国家公共医疗服务的能力,为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开放医疗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从整体上壮大医疗资源,通过市场机制使医疗服务多样化,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包括允许医师多点执业,让优质医疗人力资源流动起来,以均衡卫生资源。
医疗事关民众的生命和健康,必须对医疗系统执业规范问题高度重视,多途并举,最大程度减少由此引发的医疗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