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9月17日《法制日报》)
张海超工伤维权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不过,这是一条充满悲情的艰辛之路。从张海超患病到“被北京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从企业不买账到主管部门的沉默,从找新密市市委书记讨说法到到郑州市职防所做出“肺结核”的错误诊断,再到“开胸验肺”……这一步步的艰难逼近,几乎都是无奈之举,都充满了荒唐和讽刺,让人们看到的显然不只是一个企业的无耻,还有一些职能部门的渎职和贪腐,以及充斥其间的种种谎言和黑色交易。
在这期间,张海超遇到了郑大一附院,也许是一种幸运。这个被河南省卫生厅认定为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无奈之下采取非常方式对张海超进行职业病诊断——开胸验肺。从法律上讲,郑大一附院的确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但是,从道义和维权效果看,郑大一附院的做法无疑又符合了实际。换个角度看,河南省具有资质做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和医疗结构那么多,为何张海超最终只认定郑大一附院?这个充满戏剧性的选择,耐人反思,尤其是那个具有能力做出正确诊断却偏偏有意下错误结论的郑州市职防所,无疑应感到无地自容。
当然,需要反思的职能部门何止是郑州市职防所,跟“开胸验肺”事件扯得上关系的职能部门还有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等等,他们都对劳动者工伤维权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他们却都没有在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之前尽到自己应尽的起码义务和职责,以至一起非常简单的工伤维权事件,揭发出一连串的渎职、失责和腐败的职能部门,这真的令人不可思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事件中,即便当郑大一附院诊断出张海超为尘肺病之后,张海超的维权仍难有进展。那个无耻的企业为了自身所谓的“信誉”,所谓的“经济利益”,一直不肯承认张海超的病症与企业有关。如果不是张海超“豁出去”,放言宁愿忍受一刀甚至二刀、三刀来证明自己的“尘肺”重症,并寻求到了媒体的报道和舆论监督,其维权恐怕至今都难有结果。这个尴尬的事实,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劳动者在职业病维权上的困境和无奈。还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事件最终得以解决,是在新密市市委书记为张海超“打招呼,走后门”、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先后4次批示要求处理以及卫生部督查调研“开胸验肺”事件的情况下才得以实现的。这,何尝不是一种残酷。
万幸的是,张海超最终拿到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的赔偿,对此时的他而言,也许是一种胜利。可是,对于那些跟张海超一样可能面临职业病侵害的广大劳动者呢,他们的维权,是不是也需要像张海超这样以命抗争、“开胸验肺”、寻求媒体的帮助,并得到层层批示才得以解决呢?这同样值得思考。
一言以蔽之,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工伤维权体制之弊,个别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之失责、渎职和腐败等等。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需求越来越旺盛的当下,这些问题本不应该存在的。如何对这些病根开出有效的药方,这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