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彭萨科拉法庭的美国地区法官罗杰-文森(Roger Vinson)昨天作出判决称,奥巴马政府的医疗改革法案违反宪法规定。他表示,这项法案中要求18岁以上的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的规定超出了国会依据美国宪法商业条款所能获得的权力;由于这项规定是医疗改革法案的中心内容,因此整个法案都必须被撤销。美国政府称其将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期间可能寻求阻止这项判决被执行。
佛罗里达州总检察官的比尔-麦科勒姆(Bill McCollum)代表13个州在去年3月23日提出了这项诉讼,也就是奥巴马将医疗改革法案签署为正式立法的同一天。此后,7个州在去年加入了这项诉讼,6个州今年加入诉讼。弗吉尼亚州总检察官卡纳斯-古奇涅利(Kenneth Cuccinelli)在去年3月23日提出了独立诉讼,俄克拉荷马州总检察官斯科特-普鲁特(Kenneth Cuccinelli)也已经在1月21日独立提出诉讼。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特蕾西-舒梅尔(Tracy Schmaler)昨天发表声明称:“我们正在对这种观点作出分析,来判定是否应在提出上诉期间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确保美国民众不会失去这项法律所能提供的重要保护。”
根据长达955页的医疗改革法案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向病人提供医疗保险,也不得对医疗成本强加寿命限制,但这项法案未能获得共和党的支持。对奥巴马总统和国会民主党议员来说,这项法案是其在美国本土的首要任务,其目标是让数千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公民拥有医保、对最高收入人群征收新的税收、对医疗保险公司征税以及为医疗保健(Medicare)计划提供数千亿美元资金等。
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法律史教授斯蒂芬-普莱瑟(Stephen Presser)称,文森的判决“十分有力”,因为这项判决是第一次有法官裁定上述规定无法与医疗改革法案的其他部分内容分割开来,并裁定整个法案都应被撤销。他表示,文森的分析“绝对是正确的”。(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