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工作目标是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这一模式大体上满足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上世纪8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封闭了几十年的国人结识了市场经济这一新生事物。市场经济表现出来的高效率让人们很快将之视作了新的神明,各行各业都加入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走上了商业化的道路,医药卫生事业自然也不例外。然而,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导致药品费用急剧上涨,公众个人卫生支出飞速攀升。与此同时,公共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下降,医疗资源向大城市的大医院集中,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匮乏,“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困扰城乡居民的重大问题。
不但如此,医疗机构公共服务意识日趋淡薄,功利化色彩愈发严重,“没钱不给看病”成为大量医院的信条。这直接导致了公众对医院信任度下降、医患关系持续紧张,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和谐。2006年底,深圳某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遭到患者家属围攻,竟然出现了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惊人一幕。今年年初,笔者有幸走进了这家医院。医院外墙上“先抢救,后交钱”的大幅标语在当今这个时代显得那么的另类而意义非凡。
如今,我们回头望去,毋庸置疑的是,在医药卫生事业的体制改革进程中,我们走了不少弯路,代价不菲。“新医改”摈弃市场化、明确公益性,应当说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历经挫折后的理性回归。
这份“新医改”方案强化了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明确了其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系列表述,已经十分明确地将中国新一轮的医改导上了“公益性”的轨道。
“新医改”提出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改革目标,这在我国历史上尚属首次,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实施的重大转变,它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终于作为公共产品成为了人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
其实,公共财政最基本的定位就是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其公益性、公平性。因此,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公共财政责无旁贷。特别是经过了30年的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财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这就为实现上述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目标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也标志着我国公共财政建设迈上了一个新高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今天,每当想起那些因“没钱、看不起”而备受病痛折磨,在绝望中煎熬着的人们,我们就更加热切盼望着“新医改”的早日实施。当然,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不幸地没能看到“新医改”的曙光,但我们在为中国医改走过的弯路而不胜唏嘘之时,也应当对“新医改”善意地抱有基本信心。
我们看到,在上一轮医改中,市场被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仿佛它能毕其功于一役,解决所有问题。然而令人感到矛盾的是,如果市场真是一剂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的话,又为什么不让所有人都来尝尝呢?那些离休人员、公务员、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依然享受着特殊于大多数人的医疗保障,他们在医院看病时使用的医疗本与众不同,支付方式与众不同,单据与众不同,医生开出的药与众不同,甚至接受服务的窗口都与众不同。
令人欣喜的是,“新医改”宣告了医疗市场化的寿终正寝,提出了“公共产品”的概念,更加重视公共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笔者在这里断言,社会公众整体医疗保障程度能否与特殊群体拉近距离将是评价“新医改”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