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入方面,一是加大专业公共卫生投入。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收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为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健康检查,开展慢性病、传染病防治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增加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项目。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给予补助。
在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二是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作用。
在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规划。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制定岗位服务规范,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和实施细则,并将人员收入与服务绩效挂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转变服务模式。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机构要深入基层和居民家庭,开展面向人群的主动服务。四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有毒有害有传染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