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设计。一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救助。通过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帮助解决救助对象部分医疗费用、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多种方式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二是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因病住院对象的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常见或慢性病以及患有重病需要长期维持药物治疗的人员的医疗负担。三是根据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总量,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四是坚持便捷、利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使救助对象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服务。
第二,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法制化水平。把医疗救助工作纳入正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并及时开展先期调研工作,力争早日制定出台《医疗救助条例》,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第三,增加投入,加强监督。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政府投入,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做好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
第四,推进信息化管理。借鉴部分地方信息化管理经验,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共享,积极推行救助对象就医费用实时结算;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医疗救助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一站式”服务,方便困难群众费用结算。
第五,树立典型,引导各地开展工作。抓好全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示范点的培育工作,并通过示范引导各地工作的开展。大力推广重庆渝北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经验,指导各地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