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一段时期,新农合工作的重点是巩固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到2010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水平适当提高。
二是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根据公平享有、公平受益的原则,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住院补偿水平。探索和完善门诊统筹,适当增加门诊补偿,扩大受益面,使农民从筹资增长中受益。
三是切实加强基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和完善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完善新农合基金使用和补偿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贪污、挪用、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通过探索有效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加强行政管理等综合措施有效约束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五是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完善新农合管理经办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能力。积极推行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补偿的做法,方便农民就医。
六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改革体制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